濕式報警閥的工作原理
消防器件的工作原理之--濕式報警閥
系統組成:濕式噴水滅火系統由末端試水裝置、閉式噴頭、壓力開關、管道系統、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報警裝置和供水設施等組成。
工作原理:當火災發生時,高溫氣流使閉式噴頭的熱敏元件動作,噴頭打開噴水。管網中的水由靜止變為流動,水流指示器在水流的作用下動作,輸出電信號到報警控制器,報警控制器指示某一區域已在噴水。持續噴水造成濕式報警閥的閥壓力低于閥前壓力,這種壓力差的作用下,原來處于關閉狀態的閥片就自動開啟。壓力水通過濕式報警閥流向干管和配水管,同時有水流通過報警管路接口進入延遲器,經延時確認,水流進入后續管路,沖動水力警鈴發出聲響報警信號并觸動壓力開關,壓力開關直接啟動水泵或輸出啟動水泵的電信號。根據壓力開關的信號,控制器能自動啟動噴淋水泵向管網加壓供水,達到持續自動噴水的目的。
濕式報警閥是濕式滅火系統中的供水控制閥。它使水單向流動,并在一定的流量下報警。
濕式報警閥的工作原理是依靠管網系統側水壓的降低或升高啟閉閥瓣。在伺應狀態下,供水壓力稍有波動時,旁路平衡管的作用使閥瓣上下水壓平衡,而閥瓣上承壓面大于下承壓面,閥瓣不會打開發生誤報警。當發生火災有噴有爆破造成管網系統側水壓下降時,供水側和系統側產生的壓差就會將閥瓣打開向打開的噴頭連續供水滅火。
采用濕式報警閥的濕式滅火系統,必須安裝在環境溫度不低于4℃的建筑內,以免其因結冰而失去消防功能。
濕式報警閥的標準配置包括:壓力表、延遲器、壓力開關、水力警鈴,以及必要的管件和閥門。
濕式報警閥報警口與延遲器之間的控制球閥伺應狀態必須保持全開并鎖緊,而試報警控制球閥必須關閉。需要進行試報警時:拆卸報警口與延遲器之間控制球閥的鎖緊裝置并將其關閉。此時打開試報警控制球閥即可進行報警試驗。試驗后立即將兩個控制球閥恢復至原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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